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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作为
“三色”文化绘就解纷新“枫”景
胡佳佳
□本报记者 胡佳佳 本报通讯员 张怡萍
江西石城,是中央红军长征的重要出发地。近年来,石城县人民法院屏山人民法庭扎根红色沃土,利用传统祠堂文化,立足民俗风情,推进“红色、古色、特色”三色文化的深度融合,为婚姻家事纠纷化解注入新动能,绘就了一道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枫”景。

屏山法庭在屏山镇长溪村赖氏宗祠里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资料图片

屏山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特邀调解员调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资料图片
传承苏区红色文化,壮大纠纷化解“外援团”
石城县屏山镇有红三军团司令部、红军医院等多个珍贵的红色革命遗址,具有厚重的红色文化。屏山法庭传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苏区精神,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壮大婚姻家事纠纷化解的“外援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屏山法庭在辖区各村组聘请了13名特邀调解员,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建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第一时间发现纠纷隐患,及时制定“一案一策”矛盾疏导对策,诉前化解各种婚姻家事矛盾纠纷。屏山法庭还利用当地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等“五老”人员威信高、人熟、了解情况的优势,给当事人讲革命故事,用法理和情理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
陈某与赖某离婚纠纷案诉前能圆满化解,就得益于婚姻家事纠纷化解“外援团”的调解。
2012年,陈某经他人介绍与赖某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了3个小孩。因陈某与赖某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加之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陈某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赖某离婚。
屏山法庭庭长黄光发听取陈某的诉求后,立即联系赖某及双方当事人的近亲属,联合特邀调解员、“五老”人员,以及司法所调解员、派出所民警、村干部等人,一起到家事联调工作室诉前调解该案。
在家事联调工作室,村干部与当事人互聊家常,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感情基础和生活状况;“五老”人员讲红色革命故事,缓和双方情绪;特邀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找准纠纷化解的关键点。双方当事人从开始互相指责,到最后心平气和解除婚姻关系,并就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
近三年来,屏山法庭诉前化解婚姻家事纠纷91起,很多婚姻家事纠纷诉前得到了有效化解,2023年,屏山法庭家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60.1%。
依托古色宗祠文化,打造“祠堂说事”新机制
“现在开庭!”近日,随着法槌声在石城县屏山镇长溪村赖氏宗祠敲响,一起赡养纠纷案拉开了巡回开庭的序幕。
原来,年近七旬的陈某育有二女一子,三年前丈夫去世后,陈某便独自一人生活,平时的生活费用均由二女儿负担,近三年,其儿子赖某某一直未回家看望过陈某,也未给陈某支付过生活费,陈某无奈提起诉讼,要求儿子赖某某履行赡养义务。
一大早,祠堂里坐满了闻声而来的村民和受邀前来旁听的长溪小学师生代表。
“三年没见了,我盼望着儿子能常回家看看。”庭审中,陈某看着空空的被告席,哽咽地诉说着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
知道陈某念子心切,承办法官当即电话联系了因故缺席庭审的赖某某,并邀请当地祠委会主任、特邀调解员一起,通过电话做调解工作。
“俗话哇(俗话说)有再生的子女,冇(没有)再生的爹娘。孝顺爹娘唔敢等啊(孝顺父母不能等)……”大家用客家俗语,结合“孝父母”的族规村俗做赖某某的思想工作,最终,赖某某认识到了错误,主动向陈某表达歉意,并取得了陈某谅解,母子关系修复如初,陈某当庭撤回起诉,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我们把巡回法庭搬进祠堂,引导村民有矛盾就来‘祠堂说事’,这样化解了很多纠纷。”黄光发告诉记者。
祠堂是宗族人员商议重要事务的场所,是展示宗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屏山法庭依托当地深厚的古祠文化底蕴,借助当地百年古祠建筑,深挖“邻里和睦、孝敬长辈、毋作非为”等孝善文化,积极推行“祠堂说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引导村民有矛盾就来祠堂,法官采取在祠堂巡回审判、巡回调解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就近化解。
为提升“祠堂说事”纠纷化解实效,屏山法庭还指导辖区的5个村(居)成立“实诚人”联调祠委会,在当地选聘5名德才兼备的“实诚人”调解员,采取实心倾听陈述,诚心明理释法,公心定分止争,以礼动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成功化解了许多婚姻家事纠纷。
三年来,屏山法庭受理婚姻家事纠纷案件137件,调撤结案102件,调撤率达74.45%,呈现了调撤率逐年上升,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逐年下降的良好发展态势。
结合“赶圩”特色文化,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
“离婚后前夫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他吗?”“我家的土地被邻居侵占了,该怎么办?”
近日,在石城县屏山镇圩日集市上,屏山法庭干警的“普法小摊”前,前来咨询各种法律问题的群众络绎不绝,干警们认真倾听群众的法律问题,一一耐心解答,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石城县客家文化底蕴深厚,“赶圩”是石城群众长久以来形成的一种客家习俗,当地群众把这天称为“圩日”。屏山法庭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利用群众赶圩的习俗,每逢圩日就组织干警来到圩镇开展“圩日普法”“圩日开庭”等活动,为群众普及相关法律问题,此外,还针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印发普法宣传材料,用“菜单式”普法,让群众一看就懂、一看就会,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
屏山法庭还主动融入基层治理,靠前指导辖区各村“两委”“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因地制宜推进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并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摒弃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
“通过‘沉下去’送法,同时帮助群众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好的民风民俗得到了进一步弘扬,乡村自治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黄光发如是说。
如今,屏山法庭以“法治”为笔、以“三色文化”为墨,绘就的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新画卷正在当地徐徐铺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