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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治理“黑医美”须双向夹击
冯海宁
□ 冯海宁
据报道,前不久,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件,主刀手术的陈某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近年来,“美容”变“毁容”、“要美”变“要命”等事件不时发生,暴露出医美行业存在的“黑诊所”“黑医生”等违法违规问题。
近些年来,因涉及医疗美容的投诉增长较快,2020年有报告显示“合法合规开展医美项目的机构仅占行业12%”,国家八部门2021年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力整治医美乱象。
此后有关部门也多次集中曝光医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这说明治理工作始终“在线”。但在2023年7月,小丽走进一间医美工作室后,“因体内注射玻尿酸致肺动脉栓塞而死亡”。而主刀手术的陈某既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工作室也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医美机构需依法取得行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显然,具备法定条件的医美机构和执业医师才能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医美服务,避免出现不良后果。
“黑医美”是制造轻则“毁容”重则“要命”的凶手,须采取有效措施治理。
一方面,要普及医美相关科学常识和法律规定,鼓励消费者和知情人士举报“黑医美”。只有将“黑医美”置于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才能大大压缩其非法活动的空间。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可借助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发现问题线索,形成协同治理的局面。比如,对社交平台、投诉平台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加强监测甄别;对短视频等平台发布的医美广告加强治理等。对于已经查实的“黑医美”,则必须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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