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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人民法院在行动
吴卫娟,贺明星,马珂,王蕊,刘洋,胡佳佳,吴琪,吴玉萍,李果,蒋小琴,陈育敏,刘秋璇,旦增赤列,蔡蕾
编者按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宣传部、公安部6月24日联合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反诈宣传力度,切实营造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将审判实践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严打击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并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本报特推出专版,展示各地法院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筑牢反诈“防火墙”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7月8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走进苏庄三里社区,开展反诈主题普法宣传活动,30余名社区居民参加活动。
吴卫娟 贺明星 摄
吴卫娟 贺明星 摄
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来到霍邱县工业学校,开庭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该校60余名师生在庭审现场旁听。
马珂 摄
马珂 摄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来到老年人聚集的场所进行普法宣传,近距离为老年人讲解反诈知识。
王蕊 摄
7月11日,正值苗族传统节日“六月六”,重庆市秀山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该县梅江镇民族村,在苗族文化节活动现场开展反诈普法宣传活动。干警向现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详细讲解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提醒现场群众擦亮双眼、谨防受骗。
本报记者 刘洋 本报通讯员 翁凯 摄
本报记者 刘洋 本报通讯员 翁凯 摄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钟某通过某app结识谭某、韩某两名被害人后,通过捏造身份信息并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以结婚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随后以银行卡被冻结、怀孕就医等为借口,多次骗取两名被害人及其家人钱款13万余元。安源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本报记者 胡佳佳 本报通讯员 龚迪雅 吴玉 摄
本报记者 胡佳佳 本报通讯员 龚迪雅 吴玉 摄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法官到平桂矿区老年人大学开展反诈普法宣传活动。
本报记者 吴琪 本报通讯员 黄川南 摄
本报记者 吴琪 本报通讯员 黄川南 摄
近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邀请咸水沽二中、新丰里社区的学生和居民到法院旁听一起与电信诈骗相关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的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详细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帮信罪和电信诈骗犯罪的关系,提醒人们不要随意出借银行卡、守护好个人身份信息。
本报记者 吴玉萍 本报通讯员 刘永博 黄茂鑫 摄
本报记者 吴玉萍 本报通讯员 刘永博 黄茂鑫 摄
7月8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干警们走进该市迎春亭街道白竹山村,开展防范养老诈骗普法宣传活动。
李果 蒋小琴 摄
李果 蒋小琴 摄
7月10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惠阳区中铭豪园小区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向群众揭露诈骗分子的常用手段,讲述识别技巧和防范措施。
陈育敏 刘秋璇 摄
陈育敏 刘秋璇 摄
7月11日,西藏自治区曲松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回访案件过程中,向藏族群众宣讲防范电信诈骗知识。
旦增赤列 摄
旦增赤列 摄
近日,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联合该县检察院邀请咸丰县职业技术学校50余名学生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的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反电信网络诈骗现场说法,提醒同学们提高警惕、远离电信网络诈骗。
本报记者 蔡蕾 本报通讯员 杜靖 周俊 摄
本报记者 蔡蕾 本报通讯员 杜靖 周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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