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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改革思维 坚持守正创新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刘艳
□ 刘艳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科学谋划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部署,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专章聚焦法治领域的重大改革问题,为我们做好今后的司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法院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改革“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向什么目标前进”等根本性问题,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守正创新,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推全面深化改革。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抓住司法服务改革的首要关键
党的领导,是改革巨轮前行的“指南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首位,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就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作出部署。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更加主动完整、准确、全面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全会的精神实质、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实践路径。坚持党的领导绝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层面上,而应落实在具体司法行动上。我们要紧紧围绕“改什么、怎么改、如何改”这一问题,在学习中找方向、找答案、找指引,切实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融入司法改革、司法审判全过程,真正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三是必须坚持自我革命这一根本保障。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改革越是深入推进,就越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勤廉并重作为重要追求,以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为抓手,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切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二、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抓住司法服务改革的两大场域
全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也对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法院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紧抓对外服务保障和对内素能提升两大场域,着力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正义。
一是对外着力,全力服务大局护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发生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宏观背景之下。人民法院是各种矛盾纠纷的汇集点,处在斗争的前沿领域,理应立足司法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全力护航经济发展。紧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积极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执破融合”改革,强化个人债务清理,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全力护航平安建设。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要不断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确保民间纠纷不发生恶性突发事件、个案纠纷不引发群体性聚集、经济纠纷不向社会领域传导,不断织密平安建设防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府院联动,主动服务行政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论证,推动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二是对内用力,加强队伍建设夯基石。对标对表全会部署的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各项任务,把握“管案”和“管人”两大基本点,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着力锻造适应现代化建设的法院铁军。加强“管案”效果。要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健全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方案,向科学管理要质效、要发展。要严把案件裁判质量关,以裁判文书阅核制为抓手,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要强化培育典型案例,用足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等平台,促进法律法规正确适用、裁判尺度统一,努力办精品案件、出精品案例。加强“管人”效果。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人民法院要聚焦省委“三支队伍”建设,抓好干部育选考用,培树更多更优先进榜样。坚持把评案与考人相贯通,健全完善交流挂职、全员绩效考评机制。强化清廉法院建设,全链条推进纪律教育、制度建设和执纪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严管厚爱保障敢作善为。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住司法服务改革的三重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2000多个改革方案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但“人民”始终位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心位置。具体到司法审判领域,必须始终以全面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为抓手,着眼多元解纷、权益兑现、法治宣传等群众关切点,立足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环节,着力推出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产品,确保司法服务更有温度、民生答卷更有厚度。
一是强化前端源头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尽量避免纠纷发展至“诉”之层级。坚持多元解纷更有力。紧紧依靠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充分调动行政机关、基层组织、行业组织、仲裁机构等各方资源,加强沟通联络、情况通报、应急协助、联动化解。坚持基层治理更深入。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紧贴基层一线的“前哨”“堡垒”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强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共享法庭建设,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助力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是强化中端高效解纷。法院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办案本身就是治理,必须兼顾“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司法主题,做实“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主动办好每件“民生小案”。公平正义的感受主体是群众,必须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用情把民生小案办好办实。要高度关注民生领域突出矛盾纠纷,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四道“关口”,依法妥善化解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提速解决群众“心头大事”。效率是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直观感受,要大力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大力推广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积极适用繁简分流、快审速裁、合理利用小额诉讼程序等方式,努力做到“流程最少、用时最短、办案最公、服务最优、体验最好、兑现最实”,高质高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强化末端治症求效。一纸判决仅代表“结案”,不代表“事了”,如何让一纸判决变成“真金白银”,需要深化执行破难。如何让一场纷争化为无形,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做到“心结”“法结”一起解,需要延伸司法服务,形成从“末端执”与“源头治”的衔接闭环。强化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把“切实解决执行难”纳入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以全面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为抓手,深入贯彻全会关于“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的重大部署。加大交叉执行力度,充分释放制度的“鲶鱼效应”。深入推进法庭下沉执行,不断深化县乡村三级联动执行协助机制,加速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要扎实做好司法建议工作,敏于发现案件反映的基层治理、行业管理等问题,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更好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丰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载体,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
(作者系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院长)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