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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顺县法院】
“三区一社”调解室速调涉旅纠纷
陶琛,吴隆江
本报讯(记者 陶琛 通讯员 吴隆江)“李庭长,景区有游客发生肢体冲突了,请法庭前往现场指导调解下。”7月30日晚上6点,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芙蓉人民法庭庭长李石蕴接到了景区调解室工作人员的电话,随后他立即赶往现场,仅用1个小时便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游客插队引起的纠纷。
该案是永顺法院联合景区调解室化解涉旅纠纷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永顺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三区一社”调解室(社区、景区、园区、合作社),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