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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24年8月10日(总第9497期)
送达裁判文书(涉外、涉港澳台公告)
linjun(澳大利亚):本院受理单国强诉linjun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沪0106民初11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送达破产文书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6日作出(2024)粤06破申31-1号《关于开展预重整工作的通知书》,决定自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对佛山市钧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裕置业公司)进行预重整,并选定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担任钧裕置业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对钧裕置业公司享有债权(含职工债权)的债权人,请于2024年9月5日前通过现场申报或者邮寄申报的方式向临时管理人(联系人:黄子金、黄梓峰,联系电话:13928232813、17819964131,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奇槎小区东路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联系邮箱:1816590835@qq.com)预申报或登记债权。预申报或登记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预申报或登记债权的,可以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钧裕置业公司破产后申报。钧裕置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向钧裕置业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
2024年8月5日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5日裁定受理中山市富兴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金丰华律师事务所为富兴公司管理人。现依法公告如下∶一、富兴公司应立即停止清偿债务并于2024年8月20日前向管理人移送将公司的财产、印章、账簿和文件等资料;办理移交手续时,富兴公司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到接受管理人有关财产和业务的询问;富兴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于2024年8月20日前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如未按通知履行前述义务,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pg麻将胡了下载入口的联系方式:广东金丰华律师事务所;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朗晴轩二幢二楼8-11卡;联系人:潘国康,电话:18948887727】二、富兴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9月13日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中山市富兴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渭南市农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渭南市农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月17日经渭南市农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陕05破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分配。根据《渭南市农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渭南市农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实施第二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4年8月7日开始实施。第二次应分配总额为1091975.08元,其中扣除清算期间产生的税费73029.89元,预留后期档案托管费其他费用70045.19元,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为948900元。本次普通债权分配比例按照0.72%进行分配,分配额为948900元,剩余0元。本次分配亦是最后一次分配,对于未受领的分配额的提存:本次分配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以及本次分配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相关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如果财产数量小于分配成本的,不再追加分配。
渭南市农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1)粤2072破6号之一,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债务人中山艾亮灯饰科技有限公司已清偿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已基本分配完毕,管理人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公司破产及终结破产程序,现管理人提请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30日裁定宣告并终结中山艾亮灯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中山艾亮灯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其他
尊敬的linjunjie,wayne(linjunjie,wayne)(中文名:林俊杰)先生:本人田梦轩、田宇系新浪微博平台“古德莉莉奥”(uid:2176992571)的微博账号的实际运营者,本人于2022年4月8日使用该微博账号发布了针对您的侵权博文,用前述案涉侵权博文对您进行了恶意的辱骂,给您带来了伤害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本人事后非常懊悔自己的行为。现经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并作出的(2023)京0491民初13910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案涉侵权博文侵犯您的名誉权,本人对判决内容完全认同并愿意履行。本人在此向您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对于自己的侵权行为给您带来的伤害以及引发公众对您的误解,深表歉意。本人保证今后不再以任何方式作出侵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恪守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
致歉人:田梦轩、田宇
2024年8月6日
关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24)沪0114民初19221号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公司(上海瑞吉锦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就本案所涉不当行为向原告上海瑞吉锦泓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下称瑞吉锦泓公司)及相关各方深表歉意,并声明与承诺如下:一、本公司名称当中使用“瑞吉锦鸿”字号并未获得瑞吉锦泓公司的任何授权与许可,是本公司的单方行为;二、本公司承诺自本声明登报后一周内变更公司名称,确保变更后的名称不含有“瑞吉锦泓”“瑞吉锦鸿”等同音或相近、类似的字号,确保不再以任何形式侵害瑞吉锦泓公司第10340317号“瑞吉锦泓”注册商标专用权等相关合法权益;三、本公司对以上不当行为引起社会相关方的混淆与误认,再次深表歉意,并承诺因此引起的任何相关损失均由本公司承担,与瑞吉锦泓公司无关。特此声明与承诺!
致歉人:上海瑞吉锦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致:上海米哈游影铁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我陈臻,在未取得上海米哈游影铁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下皆称“米哈游”)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本人qq账号泄漏、传播了米哈游尚未公开的游戏内容,给米哈游以及《崩坏:星穹铁道》游戏的运营造成了不良影响,我在此向米哈游郑重道歉。在收到米哈游的起诉文件后,我深刻认识到未经许可泄漏、传播米哈游尚未公开的游戏内容,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目前,我已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并承诺不再泄漏、传播米哈游尚未公开的游戏内容,不再以任何形式侵犯米哈游的合法权益。因我的侵权行为给米哈游及其关联公司造成的伤害,再次地向米哈游、《崩坏:星穹铁道》游戏项目组及广大玩家致以最真挚的歉意。
致歉人:陈臻
2024年8月3日
尊敬的赵丽颖女士:本人曾于自己注册的新浪微博(微博昵称为“橘心似我心”,uid为“5987699284”)上发布了侵害赵丽颖女士名誉权的信息,给赵丽颖女士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本人深感抱歉。对于给赵丽颖女士带来的困扰和不便,本人深感自责。目前,法院已作出了(2023)浙0328民初2876号判决,认定本人的行为构成对赵丽颖女士名誉权的侵犯,本人已经对这些侵权言论做出删除处理,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今后依法规范个人言行,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致歉人:胡静雅
2024年8月1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莆田市城厢区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城烟处告〔2024〕第27号钟超:经查,你于2024年5月28日,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对当事人钟超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产品的违法行为,按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产品计贰拾柒个整的电子烟产品总价值人民币捌佰零柒元叁角(¥807.3)处以25%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佰零壹元捌角贰分(¥201.82)。对涉案的电子烟产品“元气一号忆喃绵”3个、“元气一号黄满坡”3个、“元气一号相思绿”3个、“元气一号清凉醉”3个、“元气一号清雅香”3个、“舒醒紫鸢”3个、“舒醒沁心红”3个、“舒醒醍醐甜”3个、“舒醒晴空”3个,共计玖个品种贰拾柒个整予以没收,并将违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二十五条的规定,你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你可以在本告知书送达当场进行陈述申辩;若不当场陈述、申辩,可以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莆田市城厢区烟草专卖局
2024年7月22日
李秋海(身份证号码:332624195704191672):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利用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一案,你尚未履行本局作出并于2024年1月19日依法对你送达的文综执环罚[2022]5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对你作出《履行义务催告书》(编号:文综执环催字[2024]55号),因对你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履行义务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缴纳罚款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逾期仍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电话:0898-63398980;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27号。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涉外、涉港澳台公告)
陈园,付芬芬(此人在境外):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菁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园,付芬芬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漕第二十二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源路218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王亦崙(此人在境外):本院受理王兢晶诉王亦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128号)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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