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话新闻当事人
立足提质增效 做实做优执行工作
余建华,陈逸舟,刘立伟,金李东
□ 本报记者 余建华 本报通讯员 陈逸舟 刘立伟
访谈对象: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金李东
执行周刊:在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工作中,象山法院有哪些成功经验?
金李东:我们始终坚持能动执行,让“流程最少、用时最短、办案最公、服务最优、体验最好、兑现最实”成为象山法院执行现代化的鲜明标识。
一是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执行攻坚破难机制,推动成立象山县全面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县委政法委牵头下统筹全县力量强势推进“雷霆出击·百日攻坚”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全面构建“纵向压实责任到村、横向联动落实到点、立审执环节顺畅衔接”的执行联动体系,标的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数据分别提升13.99%和19.4%。
二是推动数字化改革成果赋能执行。去年我院上线了自主研发车辆查控处“一件事”应用模块“执通车”,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车辆司法处置联动机制,并实现扣押车辆一站式标准化处置,现已在宁波和舟山全面推广,入选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好应用”成果名单,并获评全市政法系统实践创新成果奖、法治宁波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三是打造分布式集约化执行模式。发挥执行指挥中心“驾驶舱”功能,推动执行工作流程从“串联”转向“并联”,并组建专业化备勤和财产处置团队,实现全过程执行协同自动化、全生命周期案件质量可视化、全流程廉政风险可防范、全方位司法责任可追溯。
执行周刊:象山法院在执源治理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
金李东:在实践中我们将“利于执行”原则贯穿立审执各环节全过程,在立案阶段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优化执保“总对总”财产查控机制衔接,着力提升“以保促执”成效。压实审后督促和执前督促责任,同时通过“执行建议”制度提升生效裁判文书可执行性。除此之外,我们与公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和派驻办公机制,提升拒执打击移送广度、力度、精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
执行周刊:象山法院将如何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金李东:一是进一步构建执源治理纵深格局。深化多元共治,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县域三级联动协助执行体系,拓展“共享法庭﹢执行”应用场景,织密查人找物网络。壮大执行声势,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平台渠道开展高强度、分批次失信曝光,助力营造良好的诚信风气和舆论氛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执行“一件事”改革“施工图”。将更多职能部门、政务资源引入执行一体协作机制,解锁一批标准化、数字化执行协同事项。深化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进一步盘活人员存量、缩短办案用时、规范执行流程,打好执行队伍增效赋能“强心针”和拒腐防变“预防针”。
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护营商”服务能级。成立“执破融合”工作室,实现人力融合、条线直通,帮助困难企业达到“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的多重效果,有序推进涉企终本积案实质性化解。我们还将定期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执行”活动,邀请更多企业家代表委员参与执行、见证执行,助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