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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司法新征程
法治合肥背后的行政审判『含金量』
周瑞平,张敏
□本报记者 周瑞平 本报通讯员 张敏 文/图
安徽省合肥市是“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连续13年位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第一名;连续两年获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全国十强城市。
亮眼成绩单的背后,汇聚着合肥市两级法院助力法治合肥、法治政府建设的努力:在全市县(市)区全部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与行政机关建立案件化解双向联络制度,推进全流程实质化解;出台《提升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质效的意见》,促进依法行政;围绕“城中村”改造专项行动,编印《合肥市土地征收拆迁法律指引》,从源头规范征地拆迁工作……
“良法善治,民之所盼。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就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一系列改革部署。合肥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审理好每一个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攸关的行政案件,力促官民和谐、政通人和,用法治‘含金量’服务保障发展‘高质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徽表示。
合肥中院行政庭法官进社区调研城中村改造项目并提供法律意见。
合肥中院行政庭法官现场化解行政争议。
肥西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到田间地头实地勘验。
庐江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一起行政赔偿案件,原告方与庐江县某镇工作人员握手言和。
围绕全流程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感谢法官们大热天来到家门口帮助解决问题,了结了我们多年来的一桩心事。”近日,肥东县某乡4位村民拿到20多万元补偿款后喜上眉梢。
这是一件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引起的行政案件,王某等4人与乡政府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履行各自义务中产生争议,王某等人向肥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后,王某等人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合肥中院合议庭法官和法官助理一行4人专程前往现场调查,并向王某等人释法说理,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与乡政府进行沟通,经过多轮调解,促成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再次达成权责清晰的调解协议,双方如约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
“行政审判不能就案办案,现场勘验不仅有助于法官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更能增强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满意,就是对法院工作最大的肯定。”合肥中院行政庭法官应道荣深有感触。
“合肥中院树牢‘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更加注重向前、向后延伸,围绕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合肥中院副院长卢锋介绍说,“合肥是一座创新之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也要创新措施,服务保障合肥创新发展。”
今年3月,合肥两级法院与同级司法行政机关联合成立12家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合肥铁路运输法院设立食药安全、环资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推动行政争议“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巢湖市人民法院联合多方力量,推行“以审前和解为主”的工作模式,成功推动一街道65户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探索打造“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首发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书。同时,合肥法院还与行政机关建立争议化解双向联络制度,将具体争议化解工作分流给属地工作人员包保,由法官“一对一”联系指导,2021年以来,调解撤诉行政案件1738件,今年上半年实质化解行政案件398件,同比增长82.57%。
“我们有着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可以更好开展化解工作,促进问题实质性化解,同时对我们也是一个提醒,要依法办事,避免工作中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不久前,长丰县某乡政府出庭负责人参与长丰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两起因村民承包水库引发的行政、民事案件,经释法明理,原告樊某某自愿撤回行政诉讼,事了人和。
今年以来,合肥中院以“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全部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1﹢1”分组模式对基层法院开展条线业务指导,庭长对上诉、申诉案件进行监管,兜底推动协调化解,每月开展一次审判数据会商,发出详尽分析通报,精准指导行政争议全流程化解工作,审判质效稳步提升。2024年上半年,合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10项主要效果、质量指标优于满意值或处于合理区间,全市法院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较2023年同比下降25.4%和16.9%,摆脱行政审判服判息诉率长期低位运行的局面。
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对未经产权登记和所有权人不明的房屋,如何依法调查、认定和处理?怎样完善土地房屋征收程序?城市更新涉及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如何合法合规解决问题,高效推进城市更新,是摆在行政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2023年4月,合肥市提出要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现有104个城中村改造,涉及2.8万户、9万人,力争三年内基本完成。
政府有需求,群众更期待。合肥中院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主动延伸职能,行政庭庭长胡明艳积极联系司法行政机关,未雨绸缪,共商对策,带领骨干力量深入政府部门和征迁现场,对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违法建筑查处、危房查处等进行深入调研,梳理形成四类工作流程和要求,并制作法律指引导图,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索引,编印《合肥市土地征收拆迁法律指引》,发放给涉攻坚行动行政机关和一线工作人员,从源头规范征地拆迁工作。
“法官实地指导,向拆迁相对人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权威性,消除了居民心中的疑虑,增进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互信。”在审理合肥高新区王某诉高新区管委会房屋征收补偿案中,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坚持从源头上管控,成功化解了15户拆迁安置纠纷,高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部门对法院工作作出高度评价。
为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合肥中院创新开展“示范庭审﹢法官庭后点评”工作;根据行政机关培训需求,安排法官提供“订单式”授课;强化合法性审查,主动与案件多发机关召开案件沟通协调会和座谈会,开展“行政首长面对面”“抓诉源、促规范”等专项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救助白皮书和典型案例。2023年以来,该院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和化解维稳函“两书一函”176份,行政机关反馈率100%,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我们注重加强与住建、城管、司法、自规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依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胡明艳说,“通过多元共治、综合施策,推动行政争议实质解决,努力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互动式府院联动促进行政司法有效衔接
今年6月17至18日,合肥中院、合肥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全市首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来自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院行政审判条线以及“案件大户”行政机关的业务骨干共同研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这是一次水到渠成的“亲密接触”。今年5月22日,合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质效的意见》,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已达100%的基础上,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质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率、建立行政执法错案报告和整改制度、行政机关上诉评估制度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意见》将传票报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出庭效果及二审败诉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同时,为防止行政机关避责式上诉激化矛盾,对行政机关未采纳司法行政机关建议坚持上诉,二审仍然败诉的,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法律体检,加强对败诉案件的评估论证,能够促使行政机关正确看待败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包河区司法局副局长牛春风说,“由司法行政机关启动评估论证程序,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机关对败诉结果的接受度,改变了‘避责走程序’的问题,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意见》正式施行后,合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率较2022年提高了158%。多管齐下的联动举措,产生了行政机关败诉率持续四年下降的“涟漪效应”,呈现出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2022年,合肥市荣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中居全国第五。